不动产夫妻加名
为什么要在不动产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呢?简单来说,一方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另一方名下时需要加上对方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方式之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关系中的财务管理方式之一,在这种方式下夫妻共同持有婚姻期间所得财产或者共同生育的子女所得的财产,案件审判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依照夫妻财产分割原则进行的。
在中国,普通公民的不动产包括住宅、商业性的房屋、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等,在配偶名字的所有权转移中,需要了解的是所有权变更的流程和费用。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在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其中费用包含产权转移费、过户服务费等。
不动产夫妻加名字费用
所有权变更的流程大概是:出卖人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产权登记中心经核实权属后,予以变更,并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并根据新证换发房屋土地证,之后,产权变更手续完成。
税费是房地产权变更所必备的环节,而具体费用因地区的不同及政策的变化经常有所变化,具体详情还需要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南京市,2017年12月份房产证办理的费用为1000元-1500元,其中包括维修基金、过户手续费、印花税等各项费用。
不动产夫妻加名字的过程涉及到不动产登记处的规定和相关税费的支付,具体的花费需因地而异,建议夫妻在实施所有权变更之前,需到当地登记处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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